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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请问陕西省教育厅对2011级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是咋样处理的??
 咨询类别: 民办教育
 提问时间: 2012-08-17
 内 容: 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资质12所学校今年不得招生
本报讯 (记者刘振 实习生芦蕾) 省教育厅昨日再发招生预警,通报了首批12所存在虚假宣传且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这些学校今年不得进行高等学历教育招生。

通报的12所学校分别是:陕西航空医科职业技术学校,陕西协和医学培训学院,西安军旅艺术专修学院,西安导游专修学院,西安长江技术培训学院,西安公关外事专修学院,西安骊山科技专修学院,西安华科师范专修学院,西安京华专修学院,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西安汽车电子科技职业学校,西安同仁培训学院。
 办理现状: 已受理
 答复时间: 2012-08-17
 办理结果:
      您好!这12所学校系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本身不具备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资格,一般作为自考助学辅导和其他具有独立颁发文凭的高校的函授点而存在,本次通报的是其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的情况,要求其整改,暂停今年的招生。
已就读学生请注意辨别自己所学的形式(是自学考试还是其他成人院校的函授生,有无参加成人高考并被录取)和学校承诺的毕业证书(主考院校颁发的自考证书还是成人高等教育证书),是否有违规的地方(这12所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国家不承认),若符合国家规定可继续就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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