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高校建档立卡资助 |
咨询类别: |
提问时间: 2018-04-13 |
内 容: 本人西安市在校大学生,我于2017年12月录入省扶贫系统,但是同时并未出现在教育资助系统,直到现在才出现,省资助管理中心以404文件和助学金不存在补发为由不予认定12月入网人员为17年建档立卡人员,将其划为18年,但是本人扶贫年度为17年这在扶贫系统里仍有显示。请问此事是否有回旋余地,扶贫路上不落一人,此事目前来看是贵厅与省扶贫办系统设计及文件下发存在重大缺陷所致,只承认17年11月之前人员未考虑12月录入人员。并且双方系统数据更新存在不及时不同步问题。 望给予答复。 |
办理现状: 已受理 |
答复时间: 2018-04-18 |
办理结果: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404号)和《陕西省教育脱贫办关于全省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对国家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发放资助资金一律不追溯、不补发。如您未在2017年省扶贫办向省教育厅提供的建档立卡人员名单中,但在2018年省扶贫办向省教育厅提供的建档立卡人员名单中,省教育厅将名单与学籍系统信息库比对后,通过“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向学校分发比对结果。经学校核对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在2018—2019学年享受精准资助政策。如仍有疑问,请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9-88668830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