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文件链接:点击查看)、《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文件链接: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截至高考当年,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责任处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029-85221726、85221776
【实施单位】: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办
【政策规定】: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笔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
【服务指南】:高考全国试卷由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
【责任处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029-85221726、85221776
【实施单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政策规定】:
【服务指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点击网上服务成绩查询栏目,找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栏目,点击成绩查询,输入考生考籍号和密码,验证码,即可查询成绩。
【责任处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029-85221726
【实施单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政策规定】:
【服务指南】:学业水平考试个人密码丢失,考生可向所在学校管理员申请,找回密码。
【责任处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029-85221726
【实施单位】:所在学校或县区招办
【政策规定】: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服务指南】:
【责任处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029-85221726
【实施单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政策规定】: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服务指南】:
【责任处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029-85221726
【实施单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政策规定】:《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7号):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补课所需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文件链接: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如遇违规办学行为和有偿补课行为,可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投诉反映(县区不作为的,请向市教育局投诉反映)。(投诉号码请查阅:点击查看)
【责任处室】:基教二处 029-88668965
【实施单位】:学校所在县区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